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

愛奇藝登台 政院要摸底

日期:105/03/18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調查大陸影音平台龍頭 將釐清是否為純境外OTT、有無代理人 再決定下一步

大陸影音內容平台業者愛奇藝來台搶市,行政院近日下達指示,要求經濟部、文化部與陸委會,儘快摸清兩件事,一是愛奇藝到底是不是純境外OTT(Over The Top,指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業者;二是在台有無代理人、人頭公司助其招募會員、收廣告費或代收款。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前天邀集文化部、通傳會、經濟部、陸委會等相關部會,討論愛奇藝來台問題。因愛奇藝是以新型態的跨境電子傳輸方式進入台灣,蔡玉玲指示跨部會展開「摸底調查」,釐清愛奇藝在台有無「營業事實」,再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辦。

政院官員解釋,若愛奇藝驗明正身為純境外OTT業者,考量國人是自行連網觀賞節目,政府將如同世界上多數民主國家,無法可管,也不會遮蔽其網頁;不過,愛奇藝若有人流、金流或資訊流在台「落地」,因現行規定不准許陸資投入「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將面臨罰則。

該官員也說,目前政院正在審查中的數位匯流五法,給予OTT業者很大的自由度,不過,適用五法的前提是,該OTT業者已在台灣設立公司,或有營業行為發生在台灣。但對於純境外OTT業者,因營業行為未「落地」,台灣跟世界其他國家政府都很煩惱,不知道該怎麼管。

政府在去年10月核准北美影音內容平台業者Netflix,以網飛公司名義來台發展。經濟部與財政部資料顯示,網飛是以資本額25萬元,在台辦理公司及營利事業登記。據了解,過去一段時間,愛奇藝也打算仿效網飛申請來台「落地」,卻數度被經濟部投審會打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