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提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的評鑑機制更完善及順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22)日第818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須知相關附表修正草案」,本次修正重點新增「執行維護消費者個資安全維護與管理機制」、「加強業者各類人才培訓」、「落實終端設備審驗」及「工程技術查驗複評作業說明」等。
NCC指出,依105年11月4日發布「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系統經營者於營運許可核發滿3年、6年及9年起6個月內,向NCC提出評鑑報告書、相關佐證資料及經NCC指定文件。NCC為利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檢附之相關資料及評分有統一規範,於106年1月13日發布「有線廣播電視營運計畫評鑑須知」(以下簡稱評鑑須知),評鑑須知共區分有頻道、財務、客服、組織及工程等5大類。
NCC表示,隨著時空環境變化,參酌NCC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籌設辦法」第12條第4款「訂戶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與管理機制」、「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4條及第21條規定,在評鑑須知的客服類新增「執行維護消費者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與管理機制之執行情形及收視戶使用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情形」、在組織類調整「業者各類人才培訓計畫」、在工程類新增「終端設備審查機制」,另為增進評鑑實地查驗的明確性,修訂相關查驗表格備註。透過本會與時俱進的評鑑監理機制,及各系統經營業者定期的自我提昇及正向競合,來一起為確保維護消費者權益來把關與維護,進而提升有線廣播電視的產業競爭力。
NCC進一步說明,有關「執行維護消費者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與管理機制之執行情形及收視戶使用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情形」新增於第二點附表一及第三點附表四、「業者各類人才培訓計畫」修正第二點附表一及要第三點附表五、「終端設備審查機制」新增於第二點附表一及第三點附表六、修訂第二點附表十至附表十五查驗表格備註有利NCC辦理複評查驗更切合相關法規及實務運作。其中「終端設備審查機制」為落實「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審驗辦法」第4條及第21條「明定系統經營者於107年1月1日起,其供販賣或訂戶使用連接系統之終端設備,應取得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規定
NCC強調,本次修正攸關用戶個資及隱私保護、終端設備機上盒須經型式認證、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及明確辦理複評時作業,讓評鑑機制可促成業者提升服務品質,為消費者權益把關,同時提升產業競爭力。本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發布事宜。
日期:107-08-22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