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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WEF競爭力新聞稿

日期:107/10/17

2018WEF「全球競爭力指數4.0」我國排名全球第13

總體經濟穩定排名第1,臺灣為創新強國

根據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今年WEF採用全新的「全球競爭力指數4.0」(GCI 4.0)進行評比[1],在140個國家中,我國排名第13。在亞太地區排名次於新加坡(第2名)、日本(第5名)、香港(第7名);領先澳洲(第14名)、韓國(第15名)、紐西蘭(第18名)。(詳表1)

WEF強調,因其重新定義競爭力,指標內容及計算方式等完全不同於以往,故新指數的評比排名已無法與過去年度的排名做比較。

GCI 4.0評比項目分為環境便利性」、「人力資本」、「市場」及「創新生態體系」等4大類、12中項,以下由4大類分析我國競爭力表現。

一、環境便利性

「環境便利性」涵蓋「體制」、「基礎建設」、「資通訊使用」及「總體經濟穩定」4個中項。

  • 「體制」排名第25,其中,我國在土地管理的品質(第2)、政府預算透明度(第14)、股東權益(第15)等排名表現優異,惟在解決爭端的法律效率(第63)、政府對未來議題的因應程度(第67)等指標表現相對較弱,有待加強改善。
  • 「基礎建設」排名第22,其中,電力品質(第7)、火車運輸服務的效率(第11)及海運連接度(第14)等項目都有優異表現。
  • 「資通訊使用」排名第13,主要是我國在光纖網路使用人數(第11)等方面表現不錯。
  • 「總體經濟穩定」排名第1,主要係因我國通膨率及政府債務占GDP比率之變動表現良好,皆位居全球第1名,顯示政府在維持物價穩定及財政管理上極具成效。

二、人力資本

「人力資本」涵蓋「健康」及「技能」2個中項。

  • 「健康」排名第27,我國平均健康餘命(第26)的表現尚佳。
  • 「技能」排名第21,其中,企業找到具技術就業者的容易度(第14)、平均接受學校教育年數(第20)等項目表現良好,惟受中等及高等教育者具備企業所需技能的程度(第58)、教學重視創意與啟發式之程度(第65)排名較落後。

三、市場

「市場」涵蓋「產品市場」、「勞動市場」、「金融體系」與「市場規模」4中項。其中,「金融體系」(第7)表現較優。

  • 「產品市場」排名第18,其中,企業或企業集團操縱市場的程度(第7)、服務業的競爭程度(第9)等方面表現優異,惟關稅複雜度指數(第84)排名較落後,值得注意。
  • 「勞動市場」排名第16,其中,工資決策的彈性程度(第9)、專業勞動力在國內的流動程度(第12)等方面表現優異,惟在僱用外國勞工的容易度(第98)排名相對落後,仍有待改善。
  • 「金融體系」排名第7,主要係我國逾放比率(第1)、保險費總額占GDP之比重(第1)、上市公司市值占GDP之比重(第5)、中小企業取得融資的程度(第6)等項目排名十分優異所致。
  • 「市場規模」排名第20,其中,實質GDP(第22)排名尚佳,惟商品及勞務輸入占GDP之比重(第50)排名相對落後。

四、創新生態體系

「創新生態體系」有「商業活力」及「創新能力」2中項,其中「創新能力」排名第4,是我國12中項中排名次優的項目。

  • 「商業活力」排名第21,其中,破產回收率(第17)排名較佳,惟破產法規架構(第46)、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第60)等項目排名相對落後,有待改進。
  • 「創新能力」排名第4,主要係我國專利權數量(第2)、研發支出占GDP之比重(第5)、產業群聚完善發展的普遍程度(第5)、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之數量(第5)等項目表現名列前茅。

今(2018)年我國WEF競爭力評比,在140個國家中,排名全球第13,98個細項中有18個細項排名居全球前10名,顯見政府近年積極維持物價穩定、改善企業投資環境,落實產業創新與促進金融發展的努力,備受國際肯定。尤其WEF強調,在12個中項,「創新能力」各國普遍表現較差,惟德國、美國、瑞士和臺灣4個國家是「超級創新國」(super innovators),評比分數遠高於其他國家,顯示當前我國持續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落實推動5+2產業創新等政策方向,符合WEF全新評比所強調的工業革命4.0的精神。

WEF全球競爭力排名,可視為對國家經社的總體檢,若干相對落後的項目,如解決爭端的法律效率、教學重視創意與啟發的程度、關稅複雜度指數、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等表現較弱,可作為政策參考。此外,未來政府部門將積極因應數位經濟、人口與社會變遷等趨勢,精進施政,以維繫我國全球競爭力優勢。

1 WEF「全球競爭力指數4.0」及「全球競爭力指數」排名

GCI 4.0

GCI

國家

2018年

2017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美國

1

1

2

3

3

3

5

新加坡

2

2

3

2

2

2

2

德國

3

3

5

5

4

5

4

瑞士

4

4

1

1

1

1

1

日本

5

8

9

8

6

6

9

荷蘭

6

5

4

4

5

8

8

香港

7

7

6

9

7

7

7

英國

8

6

8

7

10

9

10

瑞典

9

9

7

6

9

10

6

丹麥

10

11

12

12

12

13

15

芬蘭

11

12

10

10

8

4

3

加拿大

12

10

14

15

13

15

14

臺灣

13

13

15

14

15

14

12

澳洲

14

15

21

22

21

22

21

韓國

15

17

26

26

26

26

25

挪威

16

14

11

11

11

11

11

紐西蘭

18

16

13

13

16

17

18

馬來西亞

25

26

23

25

18

20

24

中國大陸

28

28

27

28

28

28

29

泰國

38

40

32

34

32

31

37

印尼

45

47

36

41

37

34

38

菲律賓

56

68

56

57

47

52

59

印度

58

63

40

39

55

71

60

越南

77

74

55

60

56

68

70

註:1.「全球競爭力指數4.0」包括4大類、12中項及98個細項,受評國家數為140個。

2.「全球競爭力指數4.0」採全新方法估算,故其排名無法與過去年度之排名比較。

資料來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8.

2 WEF 2018年東亞六國「全球競爭力指數4.0」排名

臺灣

韓國

香港

新加坡

日本

中國大陸

全球競爭力指數4.0

13

15

7

2

5

28

1.環境便利性(39)

(1)體制(20)

25

27

6

3

20

65

(2)基礎建設(12)

22

6

2

1

5

29

(3)資通訊使用(5)

13

1

2

4

3

26

(4)總體經濟穩定(2)

1*

1

1

42

41

39

2.人力資本(10)

(5)健康(1)

27

19

1

1

1

44

(6)技能(9)

21

27

19

20

26

63

3.市場(31)

(7)產品市場(8)

18

67

2

1

5

55

(8)勞動市場(12)

16

48

11

3

18

69

(9)金融體系(9)

7

19

2

5

10

30

(10)市場規模(2)

20

14

26

27

4

1

4.創新生態體系(18)

(11)商業活力(8)

21

22

17

16

14

43

(12)創新能力(10)

4

8

26

14

6

24

註:1.「全球競爭力指數4.0」包括4大類、12中項及98個細項。受評國家數為140個。

2.「全球競爭力指數4.0」採全新方法估算,故其排名無法與過去年度之排名比較。

3. ( )內為細項個數。

4. *「總體經濟穩定」中項共31個經濟體並列第1。

資料來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8.

3 WEF 2018年我國「全球競爭力指數4.0」優勢項目

大類名稱

來源

細項名稱

數值

名次

一、環境便利性

1.17土地管理的品質 (2017,指數)

28.5

2

2.10電力品質 (2015,%)

3.2

7

4.01通膨率 (2016-2017移動平均,%)

1.0

1*

4.02政府債務占GDP比率之變動 (2017、2018,指數)

100.0

1*

二、人力資本

S

6.06企業找到具技能就業者的容易程度 (2017-2018加權計算)

5.0

14

三、市場

S

7.02企業或企業集團操縱市場的程度(2017-2018加權計算)

5.2

7

S

7.03服務業的競爭程度 (2017-2018加權計算)

5.6

9

S

8.04工資決策的彈性程度 (2017-2018加權計算)

5.9

9

9.01民間企業取得國內授信金額占GDP之比重 (2014-2016移動平均,%)

149.3

10

S

9.02中小企業取得融資的程度(2017-2018加權計算)

5.0

6

9.04上市公司市值占GDP之比重(2014-2016移動平均,%)

201.5

5

9.05保險費總額占GDP之比重(2013-2015移動平均,%)

16.4

1*

9.07逾放比率(2016,%)

0.3

1*

四、創新生態體系

S

12.01勞動力多樣化的程度(包括不同的種族、宗教、性傾向和性別等) (2017-2018加權計算)

5.6

6

S

12.02產業群聚完善發展的普遍程度 (2017-2018加權計算)

5.4

5

12.03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之數量 (2012-2014移動平均,百萬人中專利權數量)

25.97

5

12.06專利權數量(2012-2014移動平均,百萬人中專利權數量)

480.33

2

12.07研發支出占GDP之比重(2015,%)

3.2

5

S

12.09企業採購決策的成熟度(2017-2018加權計算)

4.7

10

註:1.優勢項目「原則」係選取2018年排名前10名的細項。若該大類之優勢項目較少,則「權衡」挑選細項,如第14名等。

2. S表示該細項係WEF透過企業問卷調查取得之數據。「2017-2018加權計算」係指WEF採用2017、2018年問卷調查結果加權計算,臺灣的權數分別為45.7%及54.3%(每個國家因回收份數不同故權數也有所不同)。

3.*部分細項有數個國家並列第1,如:通膨率(74個)、政府債務占GDP比率之變動(36個)、保險費總額占GDP之比重(16個)、逾放比(2個)。

資料來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8.

4 WEF 2018年我國「全球競爭力指數4.0」弱勢項目

大類名稱

來源

細項名稱

數值

名次

一、環境便利性

S

1.11解決爭端的法律效率(2017-2018加權計算)

3.8

63

S

1.13政府對(數位經濟、科技創新、社會與人口變遷等)未來議題的因應程度(2017-2018加權計算)

3.7

67

2.01路網指數(2016,連結大城市的開車速度及道路筆直度)

65.8

68

2.03鐵路密集度(2016,鐵路公里數/每一千平方公里)

0.0

101

2.09電力普及度 (2016,%)

100.0

68

3.01行動電話使用人數(2016,每百人)

121.8

63

二、人力資本

S

6.04受中等及高等教育者具備企業所需技能的程度(2017-2018加權計算)

4.2

58

S

6.08教學重視創意與啟發式的程度(2017-2018加權計算)

3.4

65

三、市場

7.05貿易加權之平均關稅稅率(2017,%)

5.14

69

7.06關稅複雜度指數(2017,指數)

4.9

84

8.01解雇成本(2017,週)

15.4

65

S

8.07雇用外國勞工的容易度(2017-2018加權計算)

3.8

98

8.12雇主為雇員支付勞動稅及社會安全捐占利潤之比重(2016,%)

18.3

80

9.08信用對產出缺口(2016,百分點)

0.0

74

四、創新生態體系

11.02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2017,天)

10.0

60

註:1.弱勢項目「原則」係選取2018年排名在60名以後的細項。若該大類弱勢項目較少,則「權衡」挑選細項,如第58等。

2. S表示該細項係WEF透過企業問卷調查取得之數據。「2017-2018加權計算」係指WEF採用2017、2018年問卷調查結果加權計算,臺灣的權數分別為45.7%及54.3%(每個國家因回收份數不同故權數也有所不同)。

資料來源:WEF,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18.


[1] WEF GCI 4.0新評比方法,下分4大類、12中項及98個細項指標,WEF並未提供2018年4大類之排名,僅提供中項及細項之排名,12個中項的權重均為8.3%。

日期:107-10-17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