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依據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之規定,目前各行動寬頻(4G)業務經營者持續推出低價吃到飽促銷資費方案,只要於預定實施前以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等適當方式完整揭露資費訊息,並函知NCC,且資費內容本身無損及消費者權益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並無規範業者不能推出新的優惠資費方案。
然而,4G業務經營者推出新方案時,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通盤考量既有客戶權益、評估申辦通路、客服之處理能量、維持新舊用戶所享服務品質及照顧員工勞動權益等,避免整體社會為此行銷活動付諸龐大外部成本;這些相關配套實則反映了服務品質,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73條規定,經營者營運不當服務品質不佳,足以損害使用者權益時,應依本會之通知限期改善;故針對各4G業務經營者行銷相關資費方案,致客服電話無法接通、電信門市及APP客服軟體處理過久致民眾權益受損等情事,NCC已著手進行調查,並正式發函責成各4G業務經營者儘速提出改善措施。
NCC表示,為規範4G業務經營者所提供之服務品質,業已訂頒「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品質規範實施要點」,該要點以「確保資訊充分揭露,建立多元創新環境」為核心理念,故各業者均應依規定落實資訊揭露,提供消費者選擇電信服務時「價格」以外之考量因素,以維護交易之公平,進而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福利。
NCC提醒消費者選購促銷資費方案時,應了解不同資費間服務條件之差異、限制、有無搭配終端設備折價及其他非電信加值服務內容等,方能選擇確實符合自身需求之資費方案。
日期:107-05-11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