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

iPhone解鎖之爭 蘋果贏得關鍵判決

日期:105/03/01

<資料來源:中央社>

美國紐約地方法官今天裁定,警方要求蘋果解鎖一名毒犯的iPhone時,已逾越了法律規定。

這起判例將有利於蘋果(Apple)槓上美國政府的另一起類似案例。蘋果拒絕協助美國政府解鎖一名凶嫌iPhone,以利偵辦去年12月加州聖伯納地度諾槍擊案後,雙方就上演大鬥法。

美國紐約地方法官奧倫斯坦(James Orenstein)在一份多達50頁的意見書中說,執法單位無權要求蘋果解鎖手機。

據法院文件,美國聯邦緝毒局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要求法院下令,迫使蘋果協助解鎖2014年6月查獲、販運冰毒嫌犯的iPhone。

美國政府欲尋求「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迫使蘋果解鎖毒販手機,在加州槍擊案,美國政府就援引此法向蘋果施壓。該法案賦予執法機關廣泛權限。

奧倫斯坦拒絕下令,強迫蘋果解鎖手機,並表示這樣做違反憲法,而這個問題應交由國會處理。

奧倫斯坦的裁決設下先例,但主審加州槍擊案的法官不受制於此一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