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為推動數位生活與國家發展,行政院長林全今(2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2017-2025年)」(簡稱DIGI+方案)報告後表示,該方案關係國家未來產業、社會發展的一些重要關鍵性工作,期待建構一個全方位的大型推動計畫,並請儘速達成、促成擴大我國數位經濟規模、增加網路頻寬、保障國民寬頻上網的基本權利、提升台灣資訊國力等目標。
林院長指出,請主管部會針對未來相關行動計畫,訂定具體且讓民眾有感的達成指標。另在法規方面,請主管機關儘速完成「數位通訊傳播法」及「電信法」修正草案,並於今(105)年底前報行政院。請政務委員吳政忠與唐鳳督導該案的推動,務求將「人民有感」作為目標,做出實際成效。
科技會報辦公室表示,該方案的重點發展策略包括:建構有利數位創新的基礎環境(DIGI+Infrastructure);全方位培育數位創新人才(DIGI+Talent);數位創新支持跨產業轉型升級(DIGI+Industry);成為數位人權、開放網路社會的先進國家(DIGI+Right);中央、地方、產學研攜手建設智慧城鄉(DIGI+Cities);提升我國在全球數位服務經濟的地位(DIGI+Globalization)。
科技會報辦公室指出,該方案總體發展目標期望在2025年,我國數位經濟規模成長至新台幣6.5兆元、民眾數位生活服務使用普及率達到80%、寬頻服務可達2Gbps、保證國民25Mbps寬頻上網基本權利及我國資訊國力排名能躍進至前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