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擬定的匯流五法草案被行政院退回。在欠缺新法的狀況下,已經影響有意發展新業務的業者。NCC表示,將先修改舊的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讓類似做網路電話、物聯網等新服務的業者有法可循。
NCC發言人虞孝成表示,立院退回匯流五法、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草案及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除電信法20條可以馬上解決,其他二案要等新委員會8月1日上任後審查。
政府管理卡在舊法,業者積極尋求解決方案。中華電信轉投資的勤崴國際日前請NCC說明,經營車聯網網路服務是否應申請第二類電信業者執照。NCC表示,勤崴計劃在用戶車上安裝具4G SIM卡的通訊盒,幫助車主透過寬頻行動上網(4G)取得行車資料,因此批發購買大量傳輸數據、不具通話功能的SIM卡;這項業務被視為「行動轉售業務」,必須申請具備第二類電信業者執照。第二類電信業者服務項目中,可以有2G、3G的行動轉售,但沒有4G的行動轉售,還要加上這項業務,勤崴才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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