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18 日宣布已研擬 5 項電子支付機構業務開放措施,包含開放可用電支帳戶到超商繳水電費以及罰款,和可透過簡訊等方式通知消費者交易訊息,與放寬實體店面交易免指示和確認的金額門檻,以及可發行專用儲值卡等,為電子支付業者帶來利多。
金管會 18 日表示,為因應電子支付機構推動業務需求,以提升電子支付機構服務的完整性及使用者儲值電子支付帳戶的方便性,並強化電子支付機構收款使用者的風險控管,已研提「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預告,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修正案預計 6 月底發布實施,將有利電支機構業務推動,提高使用方便性。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開放措施,一是開放電支機構提供使用者間訊息傳遞服務,如賣家通知買家物流配送延遲、或交易臨時突發狀況等訊息;二是開放電支機構發行電支帳戶專用儲值卡;目前電支帳戶為連結到存款帳戶、信用卡,未來則可選擇買專用儲值卡存入電支帳戶,但每張儲值卡上限為 5,000 元,單次購買儲值金額不能超過 5 萬元,且不得以信用卡購買。
莊琇媛進一步表示,第三則是放寬使用電支帳戶到實體店面交易時,不用支付指示和再確認的交易門檻,由現行的單筆 1 萬元、每月累計交易金額 3 萬元,提高為每筆 5 萬元、每日 10 萬元、每月 20 萬元;第四是開放可以使用電支帳戶到超商、超市,繳交水電費、停車費、稅捐、罰款等;第五是考量實務需求,放寬民眾搭乘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使用電支 App 付款可以比照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當帳戶餘額不足時得「單次墊款」。
日期:108-04-18 資料來源:科技新報 Tech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