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為符合國際現況及實務所需,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具的「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通傳會表示,考量國內法人已向全球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提出網域註冊申請「.acer」、「.htc」、「.taipei」及「.政府」4個新通用頂級網域名稱,為符發展現況及實務所需,因此擬具「電信法」第20條之1修正草案。
該案修正要點為有關從事網域註冊管理業務者,應為「非營利法人組織」之規定,刪除「非營利」限制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