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六都簽署資料開放憲章(Open Data Charter,以下簡稱ODC,https://opendatacharter.net/),成為亞洲率先簽署ODC之城市,顯示地方政府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成效卓越,持續接軌國際!
資料開放憲章是2013年由聯合國、八大工業國組織及開放政府夥伴關係(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等國際組織開始推動,主旨為促進各國資料開放的一致性及協作交流,並於全球建立資料開放的共同原則與標準;截至2018年7月下旬,全球累計共19個國家、35個地方政府及46個非政府組織簽署ODC。
資料開放憲章的六大原則包含資料預設為開放(Open By Default)、即時且詳盡(Timely and Comprehensive)、易獲取且可利用(Accessible and Usable)、可互相比較且操作相容(Comparable and Interoperable)、改善治理與公民參與(For Improved Governance & Citizen Engagement)、兼容發展與創新(For Inclusiv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嘗試解決以往政府資料品質待改進、不符合使用者需求之問題,並期望在政府中深植資料開放文化。
國發會指出,多年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及各地方政府均積極推動資料開放,我國亦於2015及2016/2017年蟬聯開放知識基金會(Open Knowledge International)之全球開放資料指標(Global Open Data Index)全球第一名,獲得國際肯定;現階段六都進一步簽署資料開放憲章,承諾持續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更可與各簽署國或非政府組織進行交流協作,以利接軌國際資料開放趨勢。
此次國發會協助六都簽署open data 憲章,被ODC組織接受,並標示在該組織網站上(https://opendatacharter.net/adopted-by-countries-and-cities/),國發會更將持續穩健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兼顧資料之質與量,致力提升資料之正確性、易用性、即時性,以利各界運用政府資料時,可便利發展創新及具實用價值的應用。而各級政府在既有基礎上亦將持續秉持開放態度,期能有效發揮資料價值,成為國際資料開放及應用領先國家!
日期:107-07-31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