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6)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電信管理法」草案及「數位通訊傳播法」,NCC表示,感謝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共同研商討論推動,這是近年來通訊傳播事務的重要里程碑。NCC將全力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說明,爭取支持,並持續與產官學各界對話,期盼早日完成立法,以建構符合國際潮流與產業發展之通訊傳播匯流法制。
NCC強調,我國電信法自1996年修正以來,已歷經二十餘年未有重大結構性修正,傳統電信以業務別為分類的垂直分流管制框架,已不符合通訊傳播匯流趨勢,時至今日,傳統電信服務走進瓶頸,也無以即時回應數位匯流翻天覆地的變化。而時序也已經進入後數位匯流時代,寬頻社會的建構是驅動數位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法規環境必須要能夠支持各式各樣後匯流時代的社會與經濟行為發展,發展從電信通訊到資通訊及網路架構,適度鬆綁管制,創造更多競爭,促成營運模式轉型,提供更多創新服務,掌握數位紅利。
NCC指出,隨數位匯流、網際網路蓬勃發展,我們早已身處在高速寬頻、雲端平臺、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虛擬實境、擴增實境、機器人、行動支付、綠能環保等科技快速發展的時代,寬頻社會的建構是驅動數位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如何讓基礎環境能夠友善創新,且善用無遠弗屆「自由開放(Free and Open)」的網際網路「連網(Connection)」優勢,確保通訊傳播環境安全安心及永續發展,以支持各式各樣後匯流時代的社會與經濟行為蓬勃發展,並以創新思維與作法再創台灣新的經濟奇蹟,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使命與挑戰。
NCC表示,我國正積極推動數位經濟創新服務,作為驅動臺灣下世代經濟成長之核心,「電信管理法」草案及「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即是根據目前及未來通訊傳播的發展趨勢,在促進資訊自由流通、提升寬頻連結與基礎建設、強化網路及資訊安全的精神下,通盤檢視傳統管制必要性,以嶄新思維重塑監理模式,在政策及法制規範上進行調適與融合,是法制革新一大步,同時也將介接各部會職掌事項進行數位化的法規調適。
「電信管理法」與「數位通訊傳播法」兩法草案制定要旨如下:
一、「電信管理法」草案:因應物聯網、智慧城市發展,充足電信基礎建設,構建無所不在的優質網路,健全電信產業發展、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鼓勵創新,促進頻率等稀有資源和諧、有效及彈性運用。
二、「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符合數位通訊傳播特性,並介接實體世界相關法規,帶動數位轉換,規範資訊公開、權利救濟與多元價值為核心理念,調和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取得網路服務持續發展與網路社會秩序健全之最佳平衡點。
NCC最後說明,該會經長期政策規劃及意見徵詢,於本(106)年4月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及「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第3576次院會於今(16)日討論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NCC未來將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說明,使兩法草案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法規詳細內容請連結:https://www.ncc.gov.tw/chinese/news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861&is_history=0&pages=0&sn_f=38318
日期:106-11-16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