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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串流納管 NCC:新國會可考量

日期:105/03/14

<資料來源:中央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今天表示,台灣是否規範影音串流媒體、對岸廣播媒體能否進軍台灣,超過文化政策與經濟產業以外考量,新國會可考量。

媒體報導,中國大陸兩大影音串流服務(OTT)業者「愛奇藝」、「樂視網」加快腳步進軍台灣,NCC未將OTT納入管理,文化部無力審查中國大陸節目透過OTT在台無限制播送。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邀石世豪報告業務概況,石世豪會前受訪表示,國內對影音串流或各媒體與西方主要國家一致,如果涉及管制事項,當地政府會要求串流媒體經營者須向當地政府申請登記、接受管理。

他說,如果不涉及原來管制事項,現在跨境電子傳輸相當自由,各國特別針對影音串流規範其實不多,如對岸或新加坡,規範方式也不太一樣,以目前台灣法律而言,沒針對影音串流媒體規範。

至於影音串流媒體內容,石世豪表示,像傳統廣播電視型態、頻道,很多頻道可一一點選,頻道內容跨境提供;在行政院的分工,廣電或類廣電媒體進入中華民國的落地許可,由文化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