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報>
立委抨擊台灣愛奇藝「走後門」,不在台灣落地申請分公司或子公司,造成管理與稅務漏洞。不過,產業人士表示,立法委員「逢中必反」,導致大陸企業即使不涉政治,申請分公司也無法通過;愛奇藝就兩次申請來台投資被退回,阿里巴巴則被要求依法設立分公司,但到現在還在不斷補件。
針對愛奇藝兩度遞件來台投資受阻,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昨天表示,從目前的資料來看,投審會並未收到愛奇藝的申請。他說,兩度遞件遭退的,是大陸另一家影音網站樂視網,被退件主因在投審會尊重文化部意見,決議該項目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
產業人士指出,愛奇藝因計畫將來股票上市,不但播放內容要高畫質,更要求版權合法,愛奇藝更捨得砸錢搶得首播新劇的權利。
據了解,台灣愛奇藝向台灣多家電視台採購了超過1,700萬美元的影劇內容,很多大陸網友也是狂追台灣偶像劇。台灣的電視台本來就是到處賣節目和戲劇的版權,就像企業做網路生意,就在電子商務業者網站平台開店賣服務,愛奇藝是中國最大串流影音平台,平台向電視台採購也帶來營收。
產業人士指出,立法委員對於OTT(影視串流平台)服務的本質不了解,才會一直要業者來台灣設立分公司,但業者申請了又不會獲得同意,導致去年樂視也想進軍台灣提供串流影音服務,但卡在台灣「逢中必反」、「大陸洗腦」的觀念上,喊了一年也沒下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重申「OTT產業主管機關是文化部」,但主委石世豪強調,OTT是架構在網際網路平台上的服務,只要用戶連上網路就能跨國到境外收看,台灣不會管制網路內容。
至於美國Netflix(網飛)來台設立分公司,主要是基於想要在台灣當地提供更好服務,覺得需要本地電路環境支援,主動來設立。對愛奇藝是否要在台灣落地,表示業者可以自行決定。
資料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