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虞孝成昨(18)日呼應學者和業界建議,認為相同的服務,若不管制境外業者,對台灣業者也「同樣不管制」,消費者已勇於接受各類新型服務,不需要政府「保護」,必要時政府不需要設定資費、節目廣告等限制,讓市場決定競爭結果。
包括串流影音、即時通訊等各類OTT(Over The Top)服務進入台灣,形成強勢競爭,但現行法令難以管理。
虞孝成呼籲,以OTT影音服務來說,許多管理來自立法院立法時的限制,希望匯流五法在立法院討論時,立委能認清產業競爭時受到的限制,解除沒有必要的管制。
他建議設立對境外業者的要求,應與台灣業者一致,包括以相同基礎繳納營業稅;業者需設立分公司、在台灣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境外業者在台灣營業額超過1億元以上,也應比照系統、電信業者等分攤普及服務基金,因為使用了台灣的基礎建設。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