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電信、有線電視資費將全面解除管制!因應台灣未來可能加入TPP(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iSA(服務貿易協定),以及鼓勵產業發展創新事業,農曆年前送交行政院審議的匯流五法,將針對與廣大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電信、有線電視及廣電事業資費,從目前的管制、走向解除管制。NCC表示,目前的電信、廣電監理制度,採取開放特許執照以及有限制張數的執照制,資費採取管制措施,2G及3G時代的中華電、台灣大以及遠傳電信屬於市場主導者,資費必須送交NCC核定,4G時代雖然未設定主導業者,但資費仍須送交NCC核備。
匯流五法因應TPP及TiSA的自由競爭精神,未來將不再規定電信業者必須自行建設電信或有線電視網路,承租網路也可以,頻譜開放買賣或租賃之外,對於資費也將從目前核定或核備制,改成不須送審,主管機關將不再介入監理,只要求服務條件及服務價格必須善盡資訊揭露的責任。
而有線電視收視費未來在匯流五法立法通過後,也同樣打破現行每年必須由各縣市政府或者NCC代理審議的規定,朝向回歸市場競爭機制,由業者自行訂定價格後、直接在市場推出。
NCC主委石世豪日前強調,目前全球電信、有線電視甚至廣電事業充斥著「羊毛出在狗身上、豬付錢」的現象,Google、臉書、LINE等業者紛紛借道電信網路發展OTT等各類新穎的資訊服務,不僅不用建設網路、也不用支付任何電信服務費用給電信業者,讓全球電信業者個個變成「笨水管」,嚴重衝擊全球電信的營收甚至獲利,形成不公平競爭,並與跨區域貿易協定的自由競爭精神背道而馳。
匯流五法未來將鬆綁各項資費管制,以鼓勵各種創新服務能在各類型的網路上自由揮灑發展空間,管制資費時代將走入歷史。
NCC官員強調,未來的匯流時代是,愈能提供0資費的業者,愈是贏家,除了免費當道,誰能快速整合虛實網路、提供更多元客製化服務,愈能搶得先機,市場呈現充分競爭局勢。
而業者的獲利不再來自本業的電信或有線電視,而是各種創新服務,例如現在運用電信網路發展的行動支付、跨境電商、物聯網等多元服務,或廣告收入。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