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9)日第835次委員會議通過「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修正案,引入商業驗證(Proof of Business, PoB)實驗機制及放寬實驗申請人資格等措施,以因應國內5G、物聯網等新興科技、創新ICT應用、垂直場域技術及商業模式探索之需求,積極鼓勵技術研發與商業創新應用,俾利產官學實務運作需要及掌握新世代設備與服務開發之契機,促進我國數位經濟發展。
NCC說明,5G將引爆物聯網(IoT)等相關技術與創新服務多元蓬勃發展,創造龐大的數位經濟規模,NCC為因應此趨勢下之各類實驗測試環境需求,提供國人透過實驗研發電信網路進行從技術到服務之垂直創新應用實驗法規環境,在避免電波頻率干擾之前提、不影響既有商業網路運轉與公平競爭、保障參與商業驗證實驗者及維護既有業者之權益下,積極排除現行法令規定可能存在之無形障礙,鼓勵與支持學術教育及實驗研發之發展,一方面放寬實驗申請人資格,另一方面引入PoB機制;實驗者得依其需求,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除進行技術研發等相關實驗測試外,同時可達概念性驗證(Proof of Concept, PoC)之需求,亦可進一步申請設置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以具體評估所研擬應用服務之商業價值等可行性;本次修正重點包括:
一、放寬申請人資格:
在技術研發、產品發展或服務應用創新的過程中,基於鼓勵部分規模較小或現行非經營電信事業、資通訊研發製造的業者進行創新驗證的需求,並參酌新加坡與英國有關立法例,再次放寬現行申請人資格規定,以形塑更友善之創新、研發環境。
二、簡化實驗特區案件管理程序:
5G發展將大幅精進現行通訊技術與性能,創造IoT等多樣性應用與服務,針對政府因應外界前置作業布局之需求所設置之實驗專區,因是類特定實驗區域所使用特定實驗頻率業經協調確認,在不影響電波秩序下,爰相應適度簡化於此專區進行實驗之監理機制,如電臺採書面審驗等簡化程序,加速申設作業規定等,俾利產業掌握創新先機,並達簡政便民之效。
三、導入評估新商業模式之商業驗證機制:
將現行「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二分為「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及「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允許後者在符合保障參與實驗用戶之權益等特定條件下就商業驗證之電信服務進行收費,並建立實驗用戶權益保護等相關監理配套措施,賦予實驗研發更大的彈性空間,實驗期限為6個月,並得申請展延6個月,以營造有利電信實驗研發之法遵環境,提供潛在多方利益相關者進入市場之準備。
四、促進跨產業、跨機關連結與法規調適:
為有效協助統整及聯繫處理實驗所涉跨產業與跨機關(構)之議題,明定實驗管理者提報政策或法規修正建議,以供相關機關(構)適時檢討修正相關法規,以促進法遵環境之友善程度。
NCC指出,5G與IoT等創新科技的發展正急速翻轉我們的生活和世界,針對國內實驗需求,該會秉持積極鼓勵與支持學術教育與實驗研發發展之理念,目前NCC已核准2件以5G技術面PoC為主之實驗網路案及6件5G設備功能測試案,陸續仍有5G相關實驗需求案件申請審查中。此外,從IoT到5G將衍生不同網路形式的各種應用與管理型態,此次法規調適修正,可適足作為上述此類未來潛在運營模式投入市場前之試煉平臺,亦有助政府觀察從IoT到5G時代所衍生各頻段之各種服務運用型態,以及頻譜釋出方式之參考,此將大幅增進實驗網路之價值性,更貼合產業前瞻發展所需,營造有利5G、物聯網及垂直場域等創新應用發展環境。
此外,NCC表示,行政院已宣示以2020年5G頻譜釋出為目標,NCC正全力朝此目標及「鼓勵5G垂直應用場域實證、建構5G新創應用發展環境、提供5G技術支援及整合試煉平台、規劃釋出符合整體利益之5G頻譜、調整法規以創造5G發展有利環境」之方向邁進。NCC鼓勵申請設置5G及垂直場域等各類應用實驗,並協助推動5G及創新垂直應用場域發展,對於5G垂直應用場域的環境整備,NCC以驅動及健全我國5G垂直應用發展環境為目標,已另規劃協助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透過特定實驗場域,在公共安全、工廠製造、交通運輸、互動教育及其他方面的垂直場域,進行應用實驗測試及實證,涵蓋設備、服務及創新應用,發展商業驗證等,並計劃邀集電信業者、垂直應用場域業主、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等共同參與,促成5G應用發展之協調與合作,並藉由5G指標性場域的實證,在不同的5G垂直場域中蒐集產業動態與需要,回頭檢視5G及垂直應用服務發展所需環境,進而檢視相關法規議題,協助權責部會進行法規調適之根據,力求排除相關障礙,以期能使5G垂直場域健全發展與茁壯。
NCC進一步表示,該會本一貫致力促進整體基礎網路建設之健全發展理念,將持續協助整合應用其上的各相關場域,以平衡產業生態並建構合適的法規環境,使頻率稀有資源之和諧共用最大化,進而促進社會福祉及健全通訊傳播市場的發展,實現政府推動數位經濟、數位國家發展政策之決心。
NCC強調,本次實驗法規修正及相關規劃可介接NCC所擬目前正在立法審議中之「電信管理法(草案)」中有關鼓勵創新實驗,以及透過登記為電信事業後,可向他電信事業承租頻率進行創新服務商轉之立法方向,加速電信事業與垂直場域業者協力合作,掌握5G發展商機,將可助益我國數位創新應用服務發光發熱,有助推動我國數位經濟典範轉移及穩健前進,並達積極促進我國數位經濟發展之政策目標
日期:107-12-19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