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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拋OTT執照管制 測風向

日期:105/04/04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行政院近日透過vTaiwan網站,公開徵詢對YouTube、Netflix、愛奇藝等線上影音串流業者(OTT)採取「執照管制」看法,「測風向」意味濃厚。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昨(3)日說,政府仍盼低度管制,但過去有人提過此建議,討論看看不是壞事。

政院本周三、四(6、7日)晚間將邀網友上vTaiwan,討論數位匯流五法草案中的電子通訊傳播法及電信事業與基礎設施法。近日,因中資背景的愛奇藝來台發展,引發外界關注,vTaiwan也順勢開闢OTT討論區,聆聽網民看法。

依照政院定義,影音OTT是指,在未有服務品質保證的網路環境下,直接對用戶提供各種視訊內容、語音通訊等服務,如LINE、Skype、YouTube、Netflix、樂視網、愛奇藝等,都算影音OTT。

vTaiwan近日貼出的三道問題是,一、是否要對影音OTT採執照管制方式?二、若不採執照管制,如何促使影音OTT配合我國相關法令,如不當內容或消費爭議處理?三、來自大陸的影音OTT提供者,是否要有另外的管理機制?

蔡玉玲表示,一般國家對於OTT業者多採低度管制,特別是一些純境外、並未前來「落地」的業者,更經常是無法可管。政府目前仍盼與國際維持同一標準,但過去曾有建議政府實施執照管理,不妨利用機會討論。

國家通傳會(NCC)也分析,包括歐美日加等國家,為了鼓勵新興媒體發展與促進跨業競爭,加上形式上多是民眾主動接取OTT,因此多未實施執照管制,取而代之的,是以促進業者自律方式,實現官民共治。

舉例來說,歐盟對於由民眾主動選擇收視的視訊內容採低度管制,但內容製播仍應遵守未成年人保護、不得種族歧視等基本原則。

另外,針對跨國的不法內容,歐盟是透過跨國組織合作,如INHOPE、INACH、YPRT,來處理兒少不當內容。

美加兩國目前是依靠業者自律,提供不同內容的適齡分級標準,並透過家長鎖等機制,保護不同年齡兒少取得內容。日本則透過日本網路廣告協會規範監督廣告公司,並透過新媒體識讀教育、改善過濾軟體的功能等,避免兒少接觸不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