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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流法案 邀網民獻策

日期:105/04/03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行政院加速收尾《數位匯流五法》,將於6日與7日邀網民上vTaiwan討論五法中的《電子通訊傳播法》及《電信事業與基礎設施法》。

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4月一共會開四場線上會議,再根據會中共識來修繕五法,盼520前能通過行政院會,列入交接清單。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拜科技所賜,現在的產業已來到「不同平台能提供同一服務」,如手機上能看影音,電視也能上網收信,五法開宗明義,就是要打破以往各自對電信、廣播、電視業者的垂直管理,改以行為做管理。

她也說,匯流五法未來將抓大放小,管理大業者,小業者則任其發展。大業者像是,各區市占率超過25%的有線電視業者,或有顯著市場地位的電信業者,前者會要求收視費用要審查,必須必載公共電視等頻道,後者也會要求做資費管制。

話鋒一轉,她提到,現有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目的是維護廣播電視的中立性與資訊多元,但是,要求廣電事業不能含有任何黨政軍資金,實務運作不容易,也很不合理,盼儘快回歸政黨法或政府預算法,從源頭面,限制政府或政黨資金,不得投資或操控廣電媒體。

政院近期也同步在vTaiwan上備好說帖,提出黨政軍條款退出五法的三大主張,一、多數廣電事業對經由台股買賣的間接投資者,很難預期,通傳會自2000年來裁罰了35家廣電事業,但業者提出行政訴訟後,法院多認為不應苛責業者,且問NCC為何不罰政黨?

二、若社會大眾認為應節制黨政軍投資媒體,不妨回歸預算法、政黨法規定,會更有效。三、數位匯流下,已有許多類似廣播電視性質的新形態匯流服務業者,如IPTV、OTT、網路電視等,此時的政府或政黨還有辦法操控言論嗎?蔡玉玲說,除了黨政軍問題,另外像是愛奇藝、Netflix等影音串流平台業者,該怎麼管等平台問題,將透過vTaiwan徵詢意見。